个人对李某案的一些看法!个人觉得,舆论导向直接影响了本案,因为李某某父母的关系,导致舆论焦点处在风口浪尖,其余四名被告此次并没有成为舆论焦点!有媒体喊话说梦鸽被人利用,做无罪辩护,导致量刑偏重!此案其实很明显,双方律师都有意从中获取舆论导向,原告律师很清楚,此案一旦曝光必然引起渲染大波!各中利益想必自然清楚!而被告律师,也就是李某某的律师,当其他四名被告都在做有罪辩护的时候,他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于是李某某翻供坚持自己无罪,于是舆论自然很明显又将此案推向一个高点,个人认为,律师的意图很明显,因为这名被告是李某某,若能辩护成功自然是自己事业上的一大辉煌,若不能,律师在做无罪辩护的过程中已经将舆论引向自己,所以梦鸽的校友说的很对,梦鸽太单纯了,被人利用,只是梦鸽是一位母亲,救子心切,不明白个中深由!其他四名被告做有罪辩护明显对李某某本身是不利的,律师不可能看不出这一点,偏偏放句话说睡着了,此话一出,自然没人会信!梦鸽母子却不明白正因如此闹出了更大的笑话!而律师在宣判结束之后接受腾讯专访,还一味坚称无罪辩护的策略没错,但又承认李某某的不认罪确实影响了量刑!但强调这是不矛盾,只是律师的辩护策略,不会左右法官!是李某某自身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既然身为李某的辩护律师,你反复强调无罪辩护,那李某自然要配合你的辩护策略,来印证你的辩护!不可能你律师做无罪辩护,而李某又承认自己有罪,这不是笑话吗!可见李某的律师并没有分清局势,同样没有考虑过这种辩护策略会带来如此反差巨大的量刑,律师可能认为,即便判定有罪,因为李某是未成年,法官不会量刑太重,心理预期应该在五年左右,结果没想到换来了十年的重刑!其实纵观整个案件,即便上诉,改判已无太高期望值,梦鸽在媒体上做的种种行为,在外界看来并没有多大的同情,相反更多的是像一个笑话和作秀,当然背后自然是有人出谋划策,其人便不言而喻!李某某其实最终落得这般重型,其本身是咎由自取,但其实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深究,有人功成身退,有人如愿以偿,有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有人肝肠寸断,总之,舆论并不能左右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此案的舆论导向也许本身不存在偏差,但平心而论,舆论并没有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本案有四名被告是未成年人,法院也做不公开审理,以保护未成年隐私,但舆论的大肆报道从本质上讲上一味的追求新闻价值,而忽略作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虽用李某魏某等代词,但人尽皆知,李某是谁,但请别忘了他还是一个未成年人,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舆论的巨大推力让他几乎占据了所有媒体的头版头条,个中是否又有值得我们深究的地方!这本身是一个普通的案件,涉案人又是未成年人,我们应该遵守司法程序,李某亦然是有未来的,但相反他的隐私没有得到保护,舆论让他成为众矢之的!所以舆论在宣判之后怎样继续炒着此案剩下的余温,但其舆论本身应该做深深的检讨,因为舆论本身没有权利插手此案,虽是十年,但他亦然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但舆论制作者没想过这些,所以,李某虽咎由自取,但舆论同样也给他本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无形之中也许更增加他心理的叛逆!所以,至此舆论应该收手了,你们的任何评判已没有丝毫的价值,更左右不了司法!同样你们也有义务尊重他人隐私,尤其是未成年人!不能制造舆论导向,这样很容易沦为某些人的利用工具!以上是本人对此案的一些观点,不代表任何群体和个人!没有任何煽动或者诋毁他人的企图!也不是造谣生事,望手下留情!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