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集团——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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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为香港主板上市,第二为香港创业板上市,下面我来分享一下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吧!
香港创业板上市市场目的:为增长性的公司而设;
香港创业板上市接受地域:依据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香港创业板上市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香港创业板上市营业历史:不少于 24 个月的经营活跃纪录;
香港创业板上市管理持续性:于活跃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
香港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主营业务要突出
香港创业板上市财务要求:
1. 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合计须达 2,000 万元。
2. 市值至少达 1 亿元。
3. 公众持股量至少达 3,000 万元及 25% (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 100 亿港元,则为 15% 至 25%,即与主板一致)。
4. 最少 100 名公众股东,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比率不得超过 50%。
5. 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成员大致维持不变。
6. 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7. 必须清楚列明涵盖其上市时该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拟达致该等目标的方法。
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和国内《关于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
香港创业板上市人员要求:公司的董事、公司秘书、会计师、监察主任、授权代表、审核委员成员等人员需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须聘有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
本文由亮剑集团香港创业版上市条件 http://www.hkbusiness.net/newsview_321.html,编辑整理并发布,谢谢,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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